近日,据媒体报道,省荆门市宣布了一桩入室盗窃、强奸未遂的案子,嫌疑人熊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。据悉,熊某偷偷潜入李某的家中,实行盗窃,在李某的钱包中偷走30元。李某也因为翻东西的声响惊醒,目睹了熊某盗窃,熊某看到李某醒了,便放弃继续偷盗,转而欲实行,未得逞后,将李某的手机顺走离开。
经了解,熊某事发当天,是抱着入室盗窃的目的,才潜入李某家中的,但是并没有计划对其实行。进入李某家后,熊某顺利找到了桌子上的钱包,将30元的现金装进自己的口袋中。
在继续翻找其他财物之时,李某却突然间惊醒,目睹了熊某的偷盗行为。熊某见状,将李某按倒在床,不让其求救。看着李某年轻漂亮,熊某便想将计就计,对李某实行。他也能感受到李某很是害怕,应该没有防卫的能力。
李某看到熊某要对自己图谋不轨,便拼尽力气反抗。多次尝试无果的情况下,熊某便想着尽快离开李某家中,在临走前还将李某的手机偷走了。在确定熊某离开后,李某便报了警,将熊某入室盗窃以及欲实行的事实告诉警方。警方也立即介入调查,查找熊某的踪迹。
通过摸查以及走访,警方将熊某抓获。面对审讯,他表示自己并没有偷盗值钱的东西,30元的现金以及一部手机。而对于李某与图不轨,他表示担心李某会大声呼救,才将其控制起来。他知道李某十分清醒,且无力反抗。但是,没有想到李某坚决不屈,强奸未遂,临走前将李某的手机。
公安机关以熊某涉嫌强奸、盗窃等多项罪名起诉。法院考虑到受害人描述的事发情形,将熊某的犯罪行为定性为抢劫、强奸,一审判决熊某犯抢劫罪,有期徒刑4年,处罚金1万,犯强奸罪,有期徒刑2年,缴罚金1万,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。
随后,因为熊某在犯罪过程中的动机较为复杂,工作人员表示,一审判刑或许过轻,将这一案子重新量刑。经充分讨论,将熊某所犯的抢劫罪确定为入室抢劫。近日,这一案子二审开庭,熊某因犯入室抢劫罪与强奸罪,数罪并罚,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。
由于熊某在作案过程中,犯罪行为以及动机发生转变,量刑也发生了转变,二审将一审中的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,增加了7年,定为12年6个月。这也再一次说明,法律是公平的,不会让嫌疑人少一点惩罚,也不会让受害人多一分不甘。